集装箱运输合同

时间:2024-03-11 17:01:26
集装箱运输合同11篇[此文共15930字]

集装箱运输合同11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装箱运输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装箱运输合同1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二、 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 时间、地点、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指定的堆场提箱(按SEAWORTHY标准);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员或其雇用的独立卡车司机);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 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四、 租金

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五、 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六、 集装箱的退还

1. 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 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 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七、 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运输合同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

期限三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___车辆型号___车辆牌号___发动机号码___车架号码___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___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___%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___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___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___%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___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 ……此处隐藏12251个字……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集装箱运输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 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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