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节前计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3篇

时间:2024-06-23 09:41:13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节前计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3篇[此文共2967字]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周密安排部署,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稽查队执法人员和检测检验所计量检定人员共10余人,对我县大型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等单位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执法人员对***路菜市场、***集贸市场在用的150余台台秤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所使用的台秤均在检定期内,对部分流动摊贩使用的台秤进行了现场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我县的**超市、***超市等5家大型超市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所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抽查。经查,定量包装商品均与外标识标注的净含量相符。

3、对中石油、中石化、壳牌等三家加油站所使用的加油机的检定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所使用的加油机均在检定期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节前计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2

自治区质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了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银川市局积极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确定2016年办理交付使用证的新建居民小区20家。辖区水表检测机构2家、电表检测机构2家。

二、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一是对“金润华府”等20家新建住宅小区民用“四表”是否存在未经首次检定就安装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民用“四表”6.8万余块(其中:水表22752块,电表22930块、热能表4307块,燃气表18255块)。水表1756块未见检定合格证,检定率97.4%。二是对宁夏银川水表检定站、宁夏电能计量检定中心开展强制检定工作是否取得授权并在相应授权范围内和期限内开展工作,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项目不全就出具检定证书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超范围开展检定情况。三是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宁夏电能计量检定中心全年检定数量的15%进行抽查,送宁夏计量测试院进行复检,确保所检定的民用“四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三、主要做法

民用“四表”是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中最常见且被广泛使用的计量器具,也是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实行首次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此次检查采取调查摸底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深入新建居民小区对安装在不同楼层、不同单元的民用“四表”是否检定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小区水表未加贴检定合格证的情况进行了核实。二是对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计量检定机构是否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开展民用“四表”强制检定工作,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项目不全就出具检定证书等进行了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

专项检查共对“金润华府”等20家新建居民小区使用的民用“四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做到了使用前首次检定,加贴了“检定合格标志”。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每个小区水表总表虽然均已检定,但个别小区居民家中安装使用的水表未加贴检定合格证,使检查人员和住户不能及时了解具体检定情况;二是新建居民小区燃气表都安装在居民家中,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燃气表还存在检验检测机构超授权区域范围进行检定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专项检查情况表明,我市民用“四表”首次检定率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高民用“四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经营者计量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司的联系和协作,加强对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提高民用“四表”监管的有效性,保障民用“四表”的首次检定率保持在较好水平。从为民服务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对民用“四表”的投诉,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民用“四表”未经首次检定就安装使用的违法行为和破坏民用“四表”计量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节前计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3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宁质技监[2016]7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结合固原市工作实际,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我市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的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宁夏师范学院2家单位能源计量会议,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依据

今年10月份,严格按照《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规定,我局对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的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宁夏师范学院的2家单位,开展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

1、宁夏师范学院根据实际用能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备、检定和校准。主要能源计量器具为电度表、互感器、水表以及电子秤。能源计量器具共155块,其中水、电度表11块,天然气计量总表2块,次级用能单位计量电表45块,次级用能单位水表25块,电子秤1台,互感器71块。计量器具完好率100%,合格率 100%,能源计量记录完整。各计量器具分别配备合理,基本满足了能源计量方面的需要,为全校能源消耗情况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定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和能源计量器具档案。能源消耗总量由2015年8256.73吨标准煤下降为7693.61吨标准煤,累计下降6.82%。

2、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根据实际及生产工艺情况,配备了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该厂现有能源计量器具123块(其中进出企业能源计量器具10块,包括计量电表4块,汽车衡5台,水表1块;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113块,包括电子秤12台,电表97块,水表4块)。各计量器具分别配备在锅炉、汽机、水化、电气等岗位,满足了能源计量质量管理计量的需要。

该厂属于区内重点耗能单位,耗能设备多,年消耗能源约100万吨标准煤。主要能源消费为:原煤、电力。2018年该厂实际用煤173万吨,折合标煤114万吨,发电量33.1亿KWh,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

市场监管部门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检定率达到100%。计量器具完好率100%,合格率 100%,能源计量记录完整。各计量器具分配合理,基本满足了能源计量方面的需要。

四、审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合理安排。2家用能单位高度重视审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精心安排,确定了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开展自查工作,建立了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体系,完善了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基础。

(二)夯实能源计量基础。各单位根据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相关计量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自查。符合工作实际,通过检查,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符合各项要求,能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工作,夯实能源计量基础。提高能源计量工作的力度,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地方节能减排需求,建立完备的计量标准和检测装置,不断提升能源计量技术服务能力。

(三)依法配备计量器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用能单位建立健全了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计量器具安装数量和分析报告符合国家标准和各项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了100%。市场监管部门对配备的计量器具进行了周期检定,检定率达到了100%。用能单位实现了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对各类能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加强了对生产过程管理,实现从能源采购到能源消耗全过程、精细化计量管理。

(四)开展节能减排及能源计量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万家中小企业”,“能效对标、计量诊断”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发放节能减排、能源计量知识手册,现场向群众宣传和讲解了节能减排、能源计量知识,能源计量服务企业效果显著。同时大力推广先进有效的能源计量经验,让“关注能源计量、共促节能减排”成为社会的共识,开展节能减排及能源计量宣传活动。创造能源计量工作良好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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