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精选多篇)

时间:2024-06-24 09:41:14
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精选多篇)[此文共12009字]

第一篇: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致贫”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于xx年10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全国农村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xx年,辽宁省阜蒙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在全县逐步建立,在先期5个乡镇试点的基础上,上半年推广到18个乡镇,下半年进一步扩展到全县的35个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制度建立了,其运行的实际绩效到底如何呢?农民是不是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了呢?近日,笔者对此进行了调研。通过对辽宁省阜蒙县部分乡镇的农户和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是好的,它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切实举措,然而,实际绩效却不理想,与初衷还有较大距离。农民在这个制度下,并没有真正减轻医疗负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为什么会如此呢?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予以分析。

一、制度运行的实际绩效

制度建立的初衷是要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对该制度的反映并不好。访谈的典型案例如下:

隋某某(阜蒙县平安地镇干沟子村村民,男,62岁):新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给农民带来什么真正的实惠。老百姓并没有从中受益,反而多花钱。为啥呢?原因是药价提高了。现在的药价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应该值多少(请你继续关注wwW.)钱。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药价太不透明。过去,赤脚医生是挣工分的,现在的大夫没工分,因此,可能就从这药品加价上挣钱。对赤脚医生或者乡村医院药价的提高,老百姓还没有办法。因为如果你自行买药,医生和医院拒绝使用,或者让同时使用,即用一些你自己的药,然后用一些医生的药,如果仅用老百姓的药,医生说他们不放心。因为现在假药太多,一旦出事,负不起责任。从这个理由出发,老百姓只能听之任之。但总体感觉是,新农合对于农村医疗问题的解决也就那么回事,没有解决太多的问题。

李某某(阜蒙县旧庙镇哈达村村民,女,60岁):医院的服务态度很差。我们家三姑爷出了车祸,在阜蒙县的县人民医院治疗,治疗了10多天,花了4000多元,还是治不好,患者一直说头很疼,疼的热汗直冒,但医院的医生不同意转院,转院不给出手续,一直说县人民医院可以治疗,可是患者的伤痛是看得见的,不可以再耽误,因此,不得不强行转院,转到阜新市中心医院之后,到那里用药很快就见效,住了10几天,花了3000多元,基本上治愈。总体上,感觉县人民医院的医术水平和服务态度都不好,他们又不顾病人的安危,不同意向上级医院转诊,只顾自己赚钱。新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了一点实惠,但是有限。交10元,返回8元的药,但是这些药的药价都比较贵。住院时,医院的水平又很差,只顾赚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杨某某(阜蒙县大巴镇原副镇长,现大巴镇杜代村村民,男,57岁):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落不到老百姓的头上。现在的药价太贵,而且医院在医治病人的时候首先问你是自费还是合作医疗,如果是自费,药价要相对低一些,如果是合作医疗,药价则要贵一些。里外里,一样帐,老百姓咋整也是吃亏,本来可以1000元就能治好的病,到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就要3000多,就算报销40%,相当于报销1200元,但老百姓花的钱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个人诊所卖的药可能只是20元钱,但到了合作医疗那里,这药就要变成40-50元,老百姓还是一样吃亏。药价没有人能真正监督,上级来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吃好喝好也就完事了。对于那些被个人承包的医院,物价局的管理就更松了,没有人真正管理,都是弄点钱就算了事。这时代,没有不腐败的干部,所有当官的都是搂钱,没有人真正为老百姓谋福利。上医院看病没有红包不行,多多少少都得送点,那个衙门打对得不好,都会找你麻烦。主刀的就不说了,麻醉师都得送点礼。新合作医疗老百姓没有得到实惠,但是却把医院成全了。原来好多乡镇的卫生院都要倒闭了,都开不出支来,搞了合作医疗之后,把所有的医院都救活了,现在乡镇卫生院的效益都好起来了。

从以上访谈看,农民之所以不满意,一个很主要的理由就是他们的医疗费用没有减轻,不仅如此,总体上来说,甚至还有加重的感觉。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等各级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没有改善。尽管得了大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给他们报销一部分,然而,由于医疗费用的高昂,即使让他们承担剩余部分的支出,他们也没有能力。因此,大病还是看不起。另外,对小病来说,很多药品在有起付线限制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下一般是不能报销的,主要是自己买药然后服用。由于药品价格的上升,小病的负担实际上也加重了。因此,他们更觉得处于不利地位。总之,他们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反响并不好,这与对取消农业税、给予农业补贴的高度赞扬恰好相反。

二、实际绩效不尽如人意的原因分析

农民反映的问题确实吗?经过实际调查和文献研究,笔者认为,农民反映的问题不是虚言,药品的价格确实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而医院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确实也不尽人意,而且通过名目繁多的检查项目的收费来增加农民负担的事情屡有发生。为什么药品的价格会逐年攀升呢?医院为什么有动力过分医疗呢?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好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什么不能把实惠落实到农民头上呢?与如下三个因素相关。

1、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相关。对医疗服务来说,医患之间有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事实上,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出现,但是没有哪一个行业的信息不对称像医疗服务行业这样严重。提供医疗服务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这种知识还必须要经过专门的长时间的训练才可以。医疗服务的对象是患者的身体,如果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得到认可的资格,那么,很容易给患者留下永久的伤痛。这些专业知识的壁垒导致医生和患者在身体到底有何疾病以及如何治疗等信息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正是由于这些信息不对称,患者才只能相信医生的权威,在是否住院、住院多长时间,是否用药、用些什么药,是否需要做检查、做什么检查,是否需要动手术、何时动手术等问题上,患者没有决策权。从表面上,患者拥有货币,但在实际上,患者基本上丧失了对自己货币和身体的支配权和决定权。根据经济学原理,患者和医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患者负担医疗费用,医生有义务服务好患者,以使得治疗效果最佳,患者康复。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实际上不能对代理人实施监管,其决策权掌握在医生手中。因此,在医疗服务上,需求者的需求是被动的,供给者实际上诱导或者说主导着需求者的需求。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医生往往利用这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利益的攫取。

除了信息不对称之外,医院设置还存在着明显的垄断,包括信息的垄断、技术的垄断和规模的垄断。实际上,垄断行为也是政府的无奈选择。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浪费卫生资源,国家制定和实施了区域卫生规划,规定在某一级别的地区,医院不能超过多少家,这 ……此处隐藏7370个字……p>(三)取消转院审批手续,适当降低门诊报销比例

1.取消转院审批手续,方便急诊病患转院和医疗费用报销

2.适当降低门诊报销比例,平衡资金支出

3.在允许范围内,进一步便民利民

(四)开源节流,充实新农合医疗基金 1.开源增资,扩宽投资引资途径

2.尽量避免过度治疗

3.规范资金使用

(五)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1.开展医疗下乡活动,让更多的医疗资源贴近农民

2.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农村居民健康生活

3.关爱老年人健康,敬老爱老

(六)加强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规范监管机制,配齐监管人员

2.依法加强执业监管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参考文献

致谢.

第五篇:同和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调查与思考

同和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调查与思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这对于帮助农民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保护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城、乡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对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近日笔者对同和乡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

同和乡位于北湖区北部,土地总面积51.1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59个村民小组。全乡现有农村人口1946户7230人。经济以农业为主,2014年全乡实现gdp1.4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0元。2014年4月同和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式启动,目前运转态势良好。全乡共1770户622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乡农民的87%。今年4—7月,全乡共有57人报帐,报帐金额总计为62107元,其中最高金额10000元。

二、目前新农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户的参合意愿不强。同和乡一直以来都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经济欠发达,同时乡、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落后,缺乏先进的医疗器具,且医务人员缺乏,他们对农民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卫生需求。从农民自身主观方面来讲,农民健康投资观念、风险观念和互助意识淡薄,对新农合政策持怀疑态度;另外,他们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

(二)向农民筹资困难。同和乡系农业乡镇,农民收入来源有限,部分农民的生活还很困难。再者由于多种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有始无终,在群众中产生一定消极影响。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农民对其认识不到位。不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不相信,他们对新农合还处在观望之中,因而部分群众不愿交纳合作医疗基金。

(三)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销的比例和范围过小,封顶线和起付线不能令农民满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为省卫生厅制定的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发生的住院医药费、住院分娩医药费和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区属乡镇卫生院100元,区属区级医院400元,本市市级医院800元,本省省级医院1200元。补助比例为:区属乡镇卫生院60%,区属区级医院45%。本市市级医院30%,本省省级医院30%。同时对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补助实行封顶,每人每户补助最高限额为1万元。而且只保大病不保小病,只保生病不保工伤、交通事故和伤残等。二是报帐手续较复杂。看病审批环节多,需要的时间较长,且实行先行垫付制度,由群众先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而实际上,许多农民在住院时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三是对外出打工人员来讲,他们享受新农合极不方便。外出务工农民一旦患病,需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如在外地治疗需在住院治疗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区合管办,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造成在外务工人员报销医疗费用劳力费时。

(四)乡村医疗条件有待改善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但是目前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大部分集中在城镇及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差,设备简陋,治病仅靠“一器两计”(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医务人员匮乏,同和乡现有卫生院一所,设门诊2处,共有

医务人员9人,没有一人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只有3人。因此,如此医疗条件不可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

三、对策及建议

(一)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大力宣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并以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广大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在实行工作中,既要大力宣传发动,又要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

(二)建立科学的新农合筹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在不增加农民负担且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民的筹资额度;提倡企业、个人捐资等多种筹资方式,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标准,壮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力。二是实行资金筹集经常化。现在参合农民的个人交费部分大多规定在每年年底集中收交,但近年来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集中收取使外出务工农民经常错过交费时间,也增加了乡、村干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因而应建立年度内自由交费的筹资模式,或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种粮补贴、农资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交费用,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经常化。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健康意识和健康投入意识。

(三)逐步解决现行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不再是“保大不保小”,对低保对象实行报销补偿起付线“零门槛”;二是对报销金额的限度下调,并增加报销范围。三是减少报销环节,尽量让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应有的报销。四是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在当地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和发票到当地报销,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四)大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尽快改变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的状况,不断完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二是筑巢引凤,制定优惠政策,选拔优秀的实用技术人才充实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同时,加强现有医卫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加大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持力度,帮助培养技术骨干和实用型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五)建立健全各项监督。一是加强对医生素质、能力的监督,提高医生队伍素质。二是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和医药价格的监督,防止滋生腐败,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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