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证中心“十三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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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中心“十三五”工作总结[此文共1383字]

价格认证中心“十三五”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

“十三五”以来,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在主管局及上级价格认证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程序和行为,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工作手册》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文件体系,中心组织全体干部每年定期对这些政策和有关知识进行了专门学习和培训,明确了法律政策规定,更新知识,增强工作信心,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高效完成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高效开展三涉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更好的为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办案提供价格依据。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价格认定和综合业务知识操作平台培训,在“十三五”期间价格认定工作改革中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术,特别是实行网上办理三涉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后,全县的价格认定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先后开展了网上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抢劫、盗窃、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公共设施等案件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共完成价格认定业务总数2000余起,涉及标的值1000余万元,为公、法院等办理案件提供了价格依据。

3、积极服务政府,学习落实贯彻《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开展价格矛盾、价格纠纷调解工作。近年来按照省市要求,大力开展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相继在天竺山森林公园景区、漫川古镇景区、月亮洞景区、天蓬山寨景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聘用专人通过多渠道调查价格矛盾纠纷原因及时进行景区价格争议调解,化解价格矛盾纠纷4起,减轻各方负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4、努力开展价格监测工作。一是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在每周二深入市场的采价点,对关系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监测。了解市场价格变化,分析上报价格监测结果,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监测分析省重点工程砂石需求保障情况,对县秦兴建筑石料厂等7个重点采石场每月定期监测,随时掌握向重点工程供料及价格浮动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发改委价格科。

5、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对农业用水户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及养殖类等其他用水价格进行成本调查且定价。使广大农业用水户提高有偿用水意识,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不足。机构改革后价格认证中心组建为“县服务业发展中心”编制5人,实有3人,兼顾原物价局所有工作,因wo县地大人多,现场查验及市场调查范围广、环境复杂,加之脱贫攻坚包村包户,人员极度紧缺,远远不能适应价格认定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是对综合业务平台系统不熟。业务人员对价格认定中的三涉案件办理综合平台系统有待进一步熟悉,特别是针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录入和办理存在疑惑,虽然我们努力练习掌握,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精通业务,强化意识,提升办案效率。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价格认定手册》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进一步熟练掌握价格认定业务操作平台系统,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及国家、省培训的相关要求规范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纠纷调处程序,努力使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2、多参加关于价格认定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价格认定质量,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服务好、过得硬的价格认定队伍。

3、机构改革人员到位后,积极学习新的服务业发展业务,努力完成相关事项。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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