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8-28 09:41:25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调研报告[此文共2844字]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调研报告

为及时掌握新形势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难点、疑点、瓶颈,切实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转变管理理念,适应机构改革形势下出现的单位合并、新增部门及职能改变等情况,结合近期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及常态化管理工作,通过全市填报的公务用车数据、报告,对公务用车编制、实有数、购置处置、单车运行费用等日常管理内容进行重点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职能

(一)基本情况。我市车改工作一直在全省领先,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考核中,我市以唯一满分成绩获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省车改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中央车改办《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典型案例汇编》中,邢台车改经验在北京市之后位列第2篇,全省唯一,中央车改办还在官方网站发布了邢台经验。全省公务用车管理现场观摩交流会在我市召开,中央和省车改办领导莅临指导。《人民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机关后勤》等多家媒体先后对邢台车改模式进行报道。应省车改办邀请,市车改办派专人帮助建立了全省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并整理上报中央考核省有关材料,为全省车改工作贡献了邢台力量。

(二)基本职能。1.负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处置审批。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等管理工作。4.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5.负责保留公务用车常态化管理和监督等工作。6.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社会化租赁服务平台四大平台。其中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统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市车改办负责管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与第三方合作运营。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平台模式,均搭建了四大服务平台。目前平台较好的保障了公务出行活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随之凸显。通过调研,当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并针对问题研究了相关建议。

(一)部分公务用车存在长期离线现象。一是定位设备老化、损坏或电子元件故障,造成定位设备无法正常运行。2016年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按照公务用车“三化”管理要求,车辆需安装定位设备,定位设备是信息化电子设备,属于易损件。因使用近6年,主要存在主板及电子组老化现象,导致定位信号不稳定或者无信号等问题。二是定位设备流量达不到,造成无法接受信号。定位设备属于移动终端设备,靠移动信号传输定位数据,随着科技的进步,设备的换代升级等因素,部分车辆未及时更换新设备,导致车辆无轨迹信息或轨迹不准确或直线行驶等问题,偏离预定轨迹,无法判断车辆的行驶轨迹。三是闲置公务用车未及时处置,造成长期离线。经核查,有些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年久失修、车况差,无法正常行驶,或者无法通过车辆检验等原因,出现车辆长期不动、闲置的现象,导致这部分车辆无定位数据,长期处于离线状态。

建议:一是及时优化定位设备。根据《河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的通知》(冀车改办〔2021〕3号)要求,“设备已损坏以及需要配备更新的,及时加装4G导航定位系统设备”。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升通讯质量,确保车辆在线,针对存在定位设备老化的、定位设备流量达不到的、设备损坏或电子元件故障等问题的单位,要及时与河北一网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接,更换升级4G定位设备,确保与省公车平台新增功能有效衔接。二是及时处置闲置车辆。针对存在待报废及长期未使用车辆问题的单位,要根据车辆情况,确实符合处置公务用车条件的,按我市公务用车处置流程及时处置车辆,从车辆进入处置程序开始就向省平台报告,防止因车辆处置程续多、时间长、不可变因素造成车辆离线,从而影响平台车辆离线率高的问题。

(二)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老化严重。截止2021年6月,公务用车平台共有车辆编制83个(含10个事业编制),实有公务用车74辆,因车辆多为2016年车改时各个单位淘汰下来的车辆,车辆老化情况严重,有59辆车已达到8年以上车龄,其中2004年至2005年(15年及以上车龄)3辆;2007年至2010年(10年至14年车龄)39辆车;2011年至2013年(8年至10年车龄)17辆车。随着平台保障公务出行活动作用越来越明显,车辆使用次数随之增加,经常是超负荷运转,维修保养次数增加,车辆运行成本也随之升高。平台现有车辆数量和质量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公务出行需要,尤其是在汛期、疫情等情况下,不得不向社会化平台租赁车辆,造成公务活动成本增加。

建议:按10%每年更新平台现有车辆,同时增加越野车占比,以满足保障防汛、山区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

(三)平台单车运行费用偏低。平台免费为市直各单位提供车辆服务,经费由市财政保障。2016年《邢台市公车改革车辆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方案》中规定,平台车辆运行费标准暂定为4万元/辆/年,但财政仅给予1.85万元/辆/年,低于市直单位保留车辆运行经费2万元/辆/年,平台现有74辆车中有59辆车已达到8年以上车龄,车辆老化情况严重,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将大量经费使用在日常维修保养上,导致平台运行经费非常紧张。

建议: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提高单车运行费用标准,保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提高行车安全系数。

(四)车辆编制无法满足实际公务活动需要。按照省车改办《指导意见》,现在的编制不能突破2016年公车改革时上报的方案数,但是实际我市当时上报的方案数就是实际保留车辆数,没有一辆多余编制。但是随着机构改革,有的单位出现增加新职能、新人员,对公务用车的使用非常迫切。2016年上报的公务用车保留编制远远无法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另外,许多单位的车辆是由中央、省级部门直接调拨配发,如果教条的必须腾出编制,这些单位本身保留的车辆就不够使用,根本无法再削减车辆。如食药监配备的食品快检车、法院检察院配发的巡回法庭车辆;部分县(市、区)随着执法执勤部门职能增加、转变等因素,现有执法执勤车辆无法满足实际出行需要,比如基层派出所只保留一辆执法执勤车辆,造成同时需要两台车的案情难以处置。再比如市公安局在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就得减少一辆执法执勤车等等,都影响了实际工作。

建议:一是与省车改办沟通,请省车改办考虑各市及县(市、区)的实际车辆配备情况,根据新任务、新职能、新部门的增加,实时动态管理公务用车编制。二是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执法执勤车比例。

(五)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司机缺口较大,司机工资和待遇较低。目前全市进入“七下八上”汛期,防汛、环保、安全生产等任务较大,平台现有司机都在满负荷运行,经常早出晚归甚至到凌晨,并且周末用车无法休息,导致司机长期处于疲劳驾驶状态,安全行车受到较大影响。再就是平台编制车辆83辆,司机59名,与编制存在差距24名。目前平台司机经常出现辞职现象,仅今年6、7月份就有5名司机辞职。经调研其原因一是因为工资太低,目前工资3000元扣除个人交纳保险能拿到2650元左右,难以保障家人生活。二是除工资外没有住房公基金,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三是A本司机工资也是3000元,远低于其他单位平均水平,出现了A本司机无人应聘的情况。

我们建议:增加司机编制,填补司机缺口;同时提高工资待遇到平均4000元左右、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拿出平均工资总数30%的资金做为奖励工资,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干的多的吃肉,干的少的喝汤”,提高司机工作积极性。

(六)公务用车购置、处置流程耗费时间。目前全市公务用车购置程序为购车单位提交购车申请及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到同级车辆主管部门审批,(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需提交到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期间需要较长时间用于提交购置手续的路程上,造成审批时限长、审批慢的现象。

建议:为切实提升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审批水平,节省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拟开通网上电子签章审批功能,通过网络电子签章审批,让基层人员少跑腿,让“网络”多跑腿,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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