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4-09-25 13:00:39
强化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工作调研报告[此文共3278字]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部分办事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一直受人民群众批评,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形象,破坏党群关系。“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监督、维权方式则集中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无力,暴露了监督机制的不足。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我区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工作中心,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核心,以强化社会监督从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下大力气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加机关作风的透明度,全面提高机关干部作风工作实效。现就友好区强化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机关作风是反映政府效能建设的一面镜子,机关作风问题也是影响政府效能和党政形象的关键问题。目前,就友好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但因缺少社会有效监督,部分少数机关干部的作风与当前的形势和效能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理念服务意识转变不够到位。友好区少数单位部门干部把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存在看身份办事,看好处办事,看关系办事的现象。个别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气大,架子大,以管理者自居,盛气凌人,言谈举止不够规范,存在“官气”、“傲气”、“霸气”的现象。不能把为群众服务当作份内的事,不能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而进行积极协调,主动服务。更有少数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做了一点工作就讲待遇、要好处,遇到矛盾绕道走,见到困难就躲避。

(二)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机关干部群众中,友好区少数人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思想上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乏创新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进取心不强,怕担风险、怕担责任,困难面前裹足不前,对区域经济发展、单位发展、个人发展缺乏信心,工作因循守旧,按部就班。

(三)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落实不够得力。友好区一些单位部门缺乏作风建设的公开透明监督制度,或是已有的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量化、细化、刚性化的具体规定。有的制定了相关制度,然而制度上了墙、发了文,就大功告成而束之高阁,不能很好的落实而成为摆设。形成了制度越制定越多,而约束力越来越弱的现象。这种制度本身的缺失和制度执行的不力,导致一些机关作风建设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原因分析

我区机关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方面,主要是在个人思想认识上、宗旨观念的重视上不够,落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力度还不够,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也不够完善,实际工作操作上还缺乏必要的监督监管措施;客观原因主要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近年来,随着林区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经济加速的转型,社会上一些消极的思想、腐朽的观念和堕落的现象对部分机关干部的思想影响也日渐凸显,在客观原因影响下机关作风问题反复性特征更加突出。

(一)当前体制机制存在客观的不足。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是行政事业编制,都认为自己吃的是“皇粮”,端的是“铁饭碗”,无形中就让部分机关干部觉得已经买了“终身不失业的保险”。工作中存在极大的惰性,年龄大的,工作干得再好,也没有提拔的希望;年纪轻的提拔没有位子,导致产生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思想。甚至是做的越多还会惹来越多的麻烦、引来越多的是非、招来的矛盾越尖锐,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溜就溜。

(二)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有偏差。当前伊春林区正处在快速转型期,社会上一些消极的思想、腐朽的观念和堕落的现象对部分机关干部的思想影响也日渐凸显,加之一些机关干部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对一些重大问题缺乏政治鉴别力,对党和国家一些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执行不严。导致一些机关干部将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看作自己谋求利益的资本、干工作、办事情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奉献讲报酬。

(三)实际工作中奖惩监管机制缺乏。有些机关对干部的考核、使用存在诸多弊端,有时仅片面看数字、看名声而不顾实绩,导致一些干部在数字上做文章,在创名声上下功夫,更有甚者靠接关系“走后门”。当这些人得以重用、提拔时,不仅不能激励先进,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的泛滥。有些机关奖惩制度不严明、不科学、不合理,对违反制度的干部姑息迁就,对责任人不能进行有效的问责,使得制度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客观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还有外部监督特别是社会和舆论监督,知情极少,渠道不畅,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必须常抓常新,一以贯之。建立有效社会监督网络,是体现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一种利益表达以及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方式,是权力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改进作风建设的可靠保证。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保障机制不健全、监督体制不顺、政府行为透明度不够等问题。我认为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监督意识。要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行使监督的参与意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以全体政协委员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重要文献的宣传,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团体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从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紧迫性,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有所作为、尽职尽责的思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宪法》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懂得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帮助他们克服传统的特权观念、等级观念等非平等思想,逐步树立起平等意识、主人翁意识,从而调动人民群众行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的能力。

(二)加强建章立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建章立制,实现社会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是保障。从目前情况看,加强社会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社会监督的立法。同时,要加快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律化进程,以法的形势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刚性。还要整合监督力量,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在社会监督各监督主体之间、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协作机制,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社会监督力量。建立社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国家监督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群众举报、投诉、政协委员暗访情况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这些投诉、意见和建议进行立项,交由相关部门督办,从而使社会监督与审计、监察等国家监督机关相衔接,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另外要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社会不同界别的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赋予社会监督员对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了解和调查有关情况的权利。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交由被监督部门的主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社会监督员也可以直接向被监督部门的主管机关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监督的基础。社会监督必须在充分了解和通晓机关运作过程中每个环节信息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得以充分实现。不知情,就必然无的放矢,参政议政就参不到关键处,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积极实行“阳光行政”,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规定,建立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为群众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继续办好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手段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利用。增加政务公开内容。对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全部予以公布,尤其要加强对决策过程、重大事项运作过程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的公示和信息发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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