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提升公信力及法制意识难题思考
近年来,在我市偏远的农村地区发生聚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日趋突出。制造交通堵塞、围堵行政机关等,聚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时有所闻。
笔者所在的某县县城就经常发生上述情形,交通事故、溺水事故、工伤事故、征地拆迁、非正常死亡等问题是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要源头,尤其是交通事故。在农村地区,只要发生一起交通致人死亡事故,一般都会引发一起群(:WWw.)体性事件,其亲属对事故的处理方式不是寻求和求助政法机关依法处理,而是聚众上路,通过停尸闹丧行为制造交通堵塞,向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达到及时如期处理和处理结果符合其意愿等目的。为什么农民在选择对事故和案件的处理方式上,不去寻求正当的合法渠道,而是采取偏激的方式呢?笔者分析,一是农民对政法机关在处理事故和案件的透明度、公正性上存在质疑和偏见;二是长期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认为堵塞交通、围堵行政机关是处理事故和案件的唯一有效途径;三是受法制意识不强的影响,不懂得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现行困难,认为通过司法部门处理事故和案件费时、费事和费力,没有实施堵塞交通和围堵行政机关的行为来得快。
笔者认为,从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上,应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教育培训,转变群众对政法机关的错误认识。政法机关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职能机构,只有切实履行职能,才能赢得群众的爱戴和尊重;相反,就会在群众中失去公信力。作为政法机关,要想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公信力,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对政法干警整体素质的培养,端正其执法态度,树立其执法为民的思想,并组织干警经常下乡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下乡,帮扶弱势群体,加深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一旦发生车祸之类的事故或案件,村民就不会为担心政法机关的“冷、硬、横、推”而迫不得已地做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在一些偏远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至今仍是法制宣传的盲区。这些地区的群众法制意识普遍低下,有的对法律知识可谓一窍不通。在涉及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或案件上,他们在“法不责众”的陈旧思想迷惑下,往往采取偏激的做法。对此现状,作为政法机关,应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对辖区群众进行政策、法制的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阵地和工作机制。以农村地区的乡镇为中心,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接受群众对法律方面的咨询,指导群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无偿为家庭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只有通过不间断地对群众开展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以及法律信息服务渠道,满足群众对法制的应用需要,才能改变群众无视法律的落后思想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滞后状况。
第二篇:提升政府执行公信力法制途径探讨
政府执行力在行政管理学意义上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战略决策以及执行行政命令和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作用的客观结果,反映和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即政府的公信力。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执行
力”和“公信力”概念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 和“公信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
“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市县两级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因此,提升市县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市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推动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巩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基础
政府总是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实现对社会、经济和政治各领域事务的管理。实际上,“政策的有效执行是以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高质量的政策为基本前提的,而高质量的政策则需要有科学的民主决策制度作保障。”因此,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是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科学民主决策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也提出通过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途径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从上世纪80年代党的十三大提出的“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让人民讨论”,到党的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直至最近倡导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市政府坚持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工程。人民群众作为民主政治主体的地位,越来越凸显;而党和政府作为公仆的角色意识,也越来越强。2014年修订的《**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常务会议不与研究讨论;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提出意见的涉法事务,政府不作决定;市政府涉及企业改制重组,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都必须由市政府法制办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一律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各项决策都努力做到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的意愿,都坚持考虑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由市政府法制办和牵头单位跟踪评估,及时启动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实践证明,通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大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益,无形中促进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提高。
二、加强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温家宝总理指出:“政府有没有执行力和公信力,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市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首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14年,市政府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全市67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梳理及公告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厘清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权限,确定了执法标准,落实了执法责任。2014年又重点开展政府部门内部推行行政执法责 ……此处隐藏5503个字……说:“每一个被“故事的发生,无不与利益紧密挂钩”,“经济利益,江苏发生的“被小康”事件,则是当地领导干部为获得晋升的机会而赋予公众“富裕”。如此等等,得了一己私利却损了公众心目中政府的形象,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将无从谈起。
1.3行政政策随意
行政政策制定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依然存在,一些行政单位满足于自身“居庙堂之高”的权威感,随意制定修改变更行政政策,致使政策缺乏稳定性、统一性、连贯性,尤其表现在后任政府不对前任政府制定的政策、决策负责。为了争取到更好的投资环境,某些政府凭空许下“妙语连珠”的承诺,比如承诺给土地使用权补偿、给三年免税待遇等等,把投资环境描绘得天花乱坠,但是投资商来了以后政府就自圆其说,根本无法兑现诺言。引资中介人状告政府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早有发生。在政策制定方面,以“人制”代替“法制”,行政依据、决策程度、行政结果透明化、公开化不够,对于政策的制定缺少统一的制度规定,导致一些政策“人走茶凉”,在执行上出现间断,政策执行的后果无人评估,使公众无法对政府的政策作出正确稳定的预期,使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削弱。
1.4行政人员腐败现象存在
行政人员作为政府行政政策的执行主体,其一言一行在公众眼里即代表着政府的意愿,直接影响政府的外在形象,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市场的开放性、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官本位”思想导致的一些政府行政人员利用权力在制定政策和决策中“设租”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让行政命令更容易代替行政政策。“行政裁量权”的不恰当设定,使得“寻求政府官员干预来解决问题”仍是某些社会主体(企业或个人)取得竞争优势和满足利益的主要手段,从而也为“设租”提供了可能性,为“寻租”提供了市场空间。“权力设租”的结果是“权力寻租”,这将直接破坏政府公信力。一些行政人员以政府工作人员自居,自认为身份高人一等,不把公众放在眼里,“老子天下第一”的“土皇帝”心理严重,近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o件典型案件,平均每个案件涉及金额550多万,涉及地(厅)级官员57人。如此数据,政府公信力在公众心目中已大打折扣。
在我国,由于“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利制约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民主意识相对淡薄,腐败现象犹存,信用体系缺失等原因使得政府公信力日渐下降,提升政府公信力,对于强化政府的合法性,提升政府的凝聚力,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维护社会体系,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我们应提出新对策,拓展新思路。
2对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途径的几点思考
2.1优化决策信息沟通渠道。增强民众的参与
政府的公信力来源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和满意程度。如果要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那么,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言而有信,政策要相对稳定并切实落实到位,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并使政府行政行为过程公开透明。增加民众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比率,不仅体现民主思想,更能体现出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作用,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需要自下而上的民众监督才能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从而避免了政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优化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渠道,扩大民众参与力度和监督治已经不再适合当今社会的需要了,只有得到民众的支持和力度是完善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单方面的自上而下的政信任,这样的政治才稳定巩固。让民众充分参与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满足民众最迫切的社会需要,增加政府政策的优势,才能扩大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只有民众对政府政策、行为结果的高度满意和认可,才是政府最大的政绩。
2.2加强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保持政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科学性是政策的生命,也是能够维持其稳定性的前提条件。只有决策科学化,才能保持这些政策的公正性和可行性,才能减少阻力,为其顺利实行提供必要的基础,为其保持稳定性提供必要的条件。政策多变必然失信于民,而政策之所以多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本身不科学。各级政府应不断完善和加强科学决策的制度化建设,如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时,还应充分考虑到增加公共政策的稳定性,降低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特别是要加强不同方面政策的相互照应与新旧政策之问的合理衔接,使得整个政策系统保持较好的协同性完整性,这样公众才能形成合理的预期,从而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度。
2.3加强行政人员诚信教育。构建政府诚信体系
行政人员是政府的构成个体,每一个个体信用缺失的行为都将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政府应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诚信教育,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德”才能更好的发挥其“才”,从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构建政府诚信体系,对公务人员进行系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强化教育政府官员的信用与责任意识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政府公信力缺失的根源就是政府官员缺乏
责任和诚信意识,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以人为本理念,因而,提升政府公信力首要的是加强政府官员的诚信教育,提高政府整体人员的诚信理念,从思想上纠正问题。积极倡导和加强政府官员的信用教育与宣传,培养政府官员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这不仅能够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增强政府官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实现民众和政府的和谐发展。完善政府失信的惩戒机制,由于对政府信用缺失者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相应的惩罚措施及手段,造成了政府官员信用
意识的普遍淡薄。因此,建立刚性的政府失信惩戒机制,如把政府官员的失信行为作为其政绩评价、官职升迁的重要依据。
2.4完善政策监督问责体制。依法行政
保持政府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优化政府决策的监督系统是确保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方法。公正、严谨、有力的监督系统的完善有利于政府政策有效实施,同时也保证了民众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保证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对危机决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执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从根本上消除了民众对政策落实的疑虑和担忧。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问责机制,建设责任政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和中心环节。政府向民众负责受民众监督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这就需要政府及时疏通社会各界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的反应渠道,建立起健全的社会监督网络,完善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的监督制约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及时追究责任既保证政府权力受到限翩,政府的行为受到监督,又保证政府行为的结果受到问责机制的制约。青海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赵启中指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依法行政,政府在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时,执行的好,就能赢得民心,政策执行的不到位,就会削弱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政府的凝聚力就会减弱,在丧失诚信的同时也会失去民心。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要把依法行政作重中之重,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抓好绩效管理,强化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以诚信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