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总结
为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阿克苏日报社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积极转载新华社、《新疆日报》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稿件,扎实宣传报道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清除社会“毒瘤”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一、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动员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传达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4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地委书记窦万贵对地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努力开创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各县(市)、各单位也积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吃透会议精神,为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足准备。随后,连续三天在《阿克苏日报》(维汉文)公示督导进驻时间、值班电话,以及阿克苏地区关于奖励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对身边涉黑涉恶势力绝不姑息。
二、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后,《阿克苏日报》积极转载新华社、《新疆日报》关于全国各地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和新进展新成效,以及督导组下沉督导情况,如《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新疆各地查处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分别在乌鲁木齐昌吉和田开展第一轮下沉督导》等稿件,本报记者也积极采写地区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从4月22日起,连续三天在重要版面刊发《中共阿克苏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关于再次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再一次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积极投案自首。
三、阶段性总结工作成效。4月底5月初,分别对自治区和地区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进展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继续积极转载好各地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今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计划:
1、继续积极转载新华社、《新疆日报》扫黑除恶重点稿件。
2、选派骨干记者,及时宣传报道好地区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
3、发挥新媒体优势,网上网下统筹联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强化网络监管责任,及时封堵、删除负面言论和政治类有害信息。
4、继续刊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