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 ……此处隐藏11171个字……用人员135人,入住老人465人,其中,供养“三无”、“孤寡”老人40人,代养老人425人,入住率100%。在财政补贴下收支平衡。2014年,区政府投入3770万元,扩建了一栋17层楼集养老、康复、娱乐于一体的公寓大楼,总面积15500平方米,新增床位377张。2014年又投入500万元对旧公寓楼进行维修改造,新老福利院共计床位842张。有利方面:区社会福利院是政府主管的事业单位,管理规范、服务周到、托养老人收费合理,老年人入住的愿望高。不利方面:政府受财力和城区土地的限制,难于进一步扩大规模,满足不了老年人入院养老的需求。
(二)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
从1982年至2014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8家,其中,街办3家、企业单位兴办2家、民营2家、社区居委会兴办1家,共有床位数479张。供养“三无”老人5人、代养老人364人,入住率76%。2014年至2014年,由于政府出台对社会兴办福利机构给予政策性补贴的错施,两年间新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7家,新增床位470张,代养老人256人,入住率54.47%。15家社会福利机构共有床位949张,员工200人。按政策给予新建福利机构每床位补贴1000元-1500元,对合格的福利机构中住满6个月以上床位,每床每月按100元(市、区财政1:1)的标准给予补贴,2014年共发放补贴金54.48万元,激发了社会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的热情。有利方面:可大量利用社会人力和财力资源兴办福利机构,缓解政府兴办福利机构不足的矛盾,提供部分城市居民就业岗位。不利方面:由于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条件要求严,床位数起点较高,且大多数是租赁房屋和场地,成本较高,而收益相对较低,加上经营管理和服务难于达到代养老人的要求,至使入住率较低,制约了民营福利机构的扩大。
(三)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江汉区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无”老人有36人、“独居”老人有23人。从今年5月起,还对“三无”老人服务费标准由原来每月200元提高到每月250元;对“独居”老人服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5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同时,不但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覆盖面,将我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在580元以下的独居老人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并建立补贴标准逐年递增机制。全区已建有各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97个,共有养老护理员352人,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800余人,已为525位老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有利方面:能有效利用老年人自有住房条件和家庭环境提供养老,社会成本低,可因人而协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利方面:由于护理员和服务员都是社区下岗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服务质量不高,并且服务员收取的服务费较低,积极性和责任心难于提高。特别是身患疾病的独居老人24小时需要人服务,而收入较低者,在现有居家养老政策条件下难于得到较好的服务。
三、提高社会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建设规范化的养老福利机构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老有所养的需求越来越高,城市的养老机构更应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有计划地兴建社会福利机构。
1、长远规划。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分时期、分地段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规划进去。在规划的范围内建设具有一定规模,集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养老福机构。例如,开发居民住宅小区时,可根据开发商设计规划入住率,按该地区居民人口数量, 确定一个标准建造福利机构。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投资,财政有计划地积累资金,从财政的年度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机构补贴基金。二是民政
部门在主导的慈善机构中设立养老基金,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资金需要。三是利用开发商资金。四是招商引资。政府给予一定优惠的政策,鼓励开发商兴建社会福利机构。
3、建立灵活的经营管理模式。建设资金是政府支出,可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营,或者对社会出租或出售经营。建设资金是开发商或者是招商引资支出,政府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进行回购,也可由开发商按政策规定自主经营管理或者对社会出租或出售经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效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小型福利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2月转发国家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
1、降低开办床位数。从现有兴办的民营福利机构来看,规模有大有小,有个人出资兴办,也有合伙出资兴办的,经营场地大多数是租私人住宅改造成福利院。由于面积小、房间有限,按现有兴办福利机构标准,难于达到要求,主要是受开办床位的限制。可在现有规定的30张床位基础上降低床位数到25-20张,能有效地促进民营福利机构的兴办。
2、确实落实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精神,确实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用地、用电、用水、电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福利机构营运成本。提高政策性兴办福利机构补贴标准和居家养老服务员生活标准,并建立递增补贴机制。同时,相关部门要协调解决民营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小规模企业一样融资和贷款问题,推动民营福利机构稳步扩大和发展。
3、建立民营福利机构等级考评机制。由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进行考核评定,以兴办规模、设施标准、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为基础建立考核标准,可设为每两年进行一次进级考评,通过考评进级提高政策性补贴标准,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正规有序地发展。
(三)加强行业技能教育培训,创新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要求在逐步提高,不论是公办福利机构,还是民营福利机构,以及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都面临着规范化、专业化、全方位的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1、大力培养服务人才。要充分得用现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阵地和师资力量,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的社会工作者和老年人服务队伍,核发职业证书,充实到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2、加强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国办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营运、服务等机制,为民营福利机构运作和居家养老服务起到指导性作用。
3、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养老服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制度和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人员的监管,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提高从事养老服务技术人员福利待遇标准,协助社会福利机构招聘和引进优秀服务人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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